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市属各部门、各企事业单位:
根据《楚雄州统计局关于200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楚统发[2008]21号),现对200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:2008年5月10日一5月30日
二、报名地点:楚雄市统计局法规科,联系电话:6128796
三、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9日。
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:
上午9:00一11: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
下午2:00一4: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
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:
上午9:00一11: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
下午2:00一4:30 统计工作实务
四、报考人员资格条件
根据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》,具体报考条件为:
(一)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。
(二)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1、 获得博士学位;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。
2、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。
3、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;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。
4、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,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。
五、根据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的云发改收费[2007]558号文件规定,2008年度统计专业初、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,两科共计100元;书费:初级61元,中级103元。
六、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,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(
http://www.stats.gov.cn/tjzyjszgks)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。